近年來,我國酒類行業掀起了一股“年份酒”之風,并且越演越烈。
其實“年份酒”并非是新鮮事,早在19世紀來就在歐洲國家流行,是對葡萄酒、白蘭地、威士忌等酒類分等級的概念,在商標標簽上標上VO、VS、VSOP、XO,以示酒的年份。如法國人頭馬公司的路易十三,酒令在40年以上。
我國年份酒的流行,最初是在20世紀90年代,我國黃酒企業“古越龍山”首推“五年陳紹興花雕酒”,該產品以十幾元一瓶(500ml)進入市場,受到了市場的追捧,短短二三年時間,市場銷量就達到幾十萬箱,企業經濟效益倍增,并使我國黃酒開始走上提高產品檔次新臺階。年份酒的興起,需要企業更多陳年酒的支持,“古越龍山”感覺到“年份酒”之珍貴,迅速擴大產能,使庫存酒達到25萬千升。“年份酒”從“五年陳紹興花雕酒”開始,逐漸發展到3年、5年、8年、10年、15年、20年…50年…。從黃酒,逐漸擴大到白酒、葡萄酒…,整個酒類市場刮起了年份酒的旋風…。
筆者認為,“年份酒”是社會發展,人們生活質量提高的必然產物,是市場求需所致,無可非疑議,在計劃經濟年代,物質貧乏,人們只需解決溫飽,有酒喝已經是相當“牛”了,根本不會奢望喝“年份酒”。
然而使筆者困惑的是,僅僅幾年功夫,酒類市場突然冒出那么多的“年份酒”,5年、10年是年青的“小弟弟”,30年、50年、甚至“百年陳釀” ……。有些企業建廠沒幾年或十幾年,卻能生產出幾十年的“年份酒”,“年份酒”成為了“良心酒”。
筆者從事酒業多年,對“年份酒”現象想談談自己的想法:
一、 年份酒基本概念
年份酒是指貯存一定時間的陳年酒。
黃酒國家標準:GB/T13662—2008中有相關的規定:
“3.2酒令,Age of Chinese vice wine。”
“發酵后的成品原酒在酒壇、酒缸等容器中貯存的年限。”
“3、標準酒令:marking age”
“銷售包裝標簽上標注的酒令,以勾兌酒的酒令加權平均計算,且其中所標注的酒令的基酒不低于50%。”
黃酒年份酒標準表述清晰、明白、合理,可操作。
其實年份酒有章可循
二、 年份酒的水份
酒是陳的香,酒是陳的貴,正是在此背景下,酒類市場掀起了年份酒熱。
年份酒價格高,利潤豐厚,商家何樂而不為。
喝年份酒有面子,上檔次,請客送禮有氣魄,消費者愛面子,對年份認識大多只是一頭霧水。不識廬山真面目。
目前,市場上各種各樣的年份酒,5年、10年、15年甚至50年陳釀,有的以時間、文化為概念,有的直接標明年份。年份酒的價格節節攀升,市場份額也是一步步增長,各酒企業紛紛進軍這一領域。年銷售額近百億元。
但由于缺乏可靠的檢測手段及標準,消費者對于年份酒更是霧里看花,難以識別。只是憑感覺認為“酒是陳的香”;在購買時只看酒瓶上標的年份,至于其標的年份是否真實,實在無從考究。
年份酒要靠龐大的庫存陳酒來支持,例如5年陳酒,如果你每年出廠一萬千升來計算,其靜態庫存就必須保持五萬千升以上,10年陳酒就需10萬千升…。龐大的倉庫和資金占用。一般的酒企業是承受不了的,新建企業則更難…。
從歷史來看,陳釀酒即使有也不多。追溯到更早的計劃經濟時期,我國實行的是統購統銷制度,每年用于釀酒的糧食是有計劃指標的。在這種情況下,即使有陳年酒存放,量也不會大,10年、20年陳酒已經是“稀缺資源”,30年以上更是珍稀資源。根本不可能出現如今“年份酒的市場盛況”。
筆者認為“年份酒”是不再生資源,買高價確實無可非議,問題是“它”是否是“名符其實”。
三、 需要誠信
市場需要誠信,商家應該誠信,消費者要求誠信。時下構建和諧社會,企業承擔社會責任,更需要誠信,誠信是商業的基石,是現代商業之母。一些不誠信的年份酒,給酒類市場蒙上了霧水,也影響了真正有社會責任感的企業。其實,市場是最公正的,你老作假,賺了不該賺的錢,臭名一定在外,一時撈到好處,但是不會長久。真正要做百年老字號,一定是最誠信的。誠信是對企業負責,對產品品牌負責,對消費者負責,對人民幣負責。最終是對自己負責。
四、 監管
虛假“年份酒”其實是假冒偽劣產品,它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,屬于欺詐行為,按照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》的有關規定,可依法查處,有法可依。但法規不是萬能的,要是法規能解決所有問題,那就太簡單了,法規只是一個柜架,它更需要有有效的監管。
目前,對年份酒鑒定,尚缺乏科學的檢測手段,但有效的監管辦法不是沒有,西歐在20世紀初就對葡萄酒監管的井井有條,何妨今天的中國。世界上任何事就怕“認真”二字,只要“認真”對待,沒有辦不好的事。如紹興市有關部門,對相關年份酒生產實施監管,根據國家標準,勾兌配方,在生產勾兌現場實行監控,確保年份酒的“真實”;據說山東蓬萊市質監局已在制訂年份葡萄酒管理辦法等等。
據了解,年份酒問題已引起了國家有關部門的重視,相關的標準、管理法規正在制訂,對年份酒的標準將有嚴格的規定。但不管怎樣,最終還是需要認真、有效的監管。
結束語
年份酒是人們生活質量提高,市場需求的產物,引導年份酒市場向規范、健康的方向發展,對中國釀酒行業健康、穩定發展起著有效的促進作用,我們釀酒行業,釀酒企業必須承擔其責任和義務。
年份酒的困惑
發布時間:2010-04-13 14:06:24 來源: